公告主旨 | 公告延後至2月22日(一)開學及選課相關配套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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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 2021/02/05~2021/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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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延後開學依教育部110年2月3日臺教高(二)字第1100018359號函規定辦理,將開學正式上課日期修正為2月22日(一);原排定2月21日(日)課程另案補課。 二、因應2月21日(日)調課及2月28日(日)假日等連續2週不上課,週日課程第1次上課時間將為3月7日(日),故欲修習週日課程及週日班級同學欲修習週一~週六課程者,相關選課時程修正並說明如下: (一)週一~週六各日課程,按新定開學日2月22日(一)起第1週選課日程選課,逾期不予選課。 (二)第2週週末3月6日(六)10:00~14:00,及週日課程第1次上課日 第3週週日3月7日(日)10:00~14:00,辦理星期天課程集中人工選課。 (三)3月6日(六)及3月7日(日)不受理星期日以外課程選課。 (四)本次週日班級上課及延後選課情況特殊,如週日班級學生無法於平日到校選課,得委請系辦或導師代為選課,但不論是否委託選課,同學需自行至本校資訊系統【本學期修課清單】辦理選課確認,必要時應自行選課,不得以委託失誤為由於選課截止後反悔選課結果。 (五)選課情境模擬範例說明如下: 範例1:某週日班同學擬選修週二課程,則同學需於開學第1週週二到校上課,並一併完成所有課程選課作業。 範例2:某週日班同學擬選修週六或週日課程,同學可選擇於開學第1週週一~週五任1日到校,或至遲於3月7日(日)到校,完成所有課程選課作業。 範例3:某平日班同學擬選修週六或週日課程,同學應於開學第1週平日到校,完成所有課程選課作業。週日課程如有名額限制,應改於3月7日(日)到校候補名額選課。 三、詳細調/補課情形,請依任課教師及各所/系/科辦公室規劃辦理。 四、進修部2月21日(日)改為消毒非上班日,請改於他日洽公。 教務處教學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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