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主旨 | 114年度「教育部獎助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學海飛颺、學海惜珠」計畫甄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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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 2025/02/21~2025/03/16 |
連 絡 人 | 教務處國際交流組 |
連絡電話 | 03-4515811分機20401 |
相關連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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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2025年3月14日(五)12:00止。 二、申請資格: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2. 申請時已於本校註冊就讀本校滿一學期以上,且非當學期畢業之在學學生(不含延修生、休學生、在職專班生)。 3. 有意願赴登載於教育部網站之外國大學校院參考名冊之學校或本校姊妹校(不包括中國大陸及香港、澳門)修讀雙聯學位或交換學習者。 4. 申請赴本校姊妹校研修者,外國語言能力及其他甄選資格應依姊妹校規定,海外姊妹校入學資格請參閱第六項規定。 5. 學生所申請之研修學校非本校姊妹校者,應符合研修學校外語能力規定,如研修學校無訂定標準者,須符合本校下列任一語文能力要求: (1) 英語系國家: TOEIC 450分以上程度,並檢附有效證書影本。 (2) 日文: 財團法人交流協會(委託財團法人語言訓練測驗中心辦理)日本語能力測驗N3 級合格。 (3) 韓文: 國語能力考試(TOPIK) 1 級合格。 6. 語言能力成績單有效期為測驗日期至本校校內申請截止日兩年之內。 7. 無小過以上處分紀錄及前一學期之德育平均總成績應達80分(含)以上。 8. 申請學海惜珠者,應有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相關補助資格。 9. 未同時領取我國政府提供之其他出國補助者。 三、甄選程序: 請於截止日前將申請表及應備文件繳交至教務處國際交流組,由國際交流組送至各學院進行書面資料複審。 四、書面資料表件:(資料不齊或超過截止時間,將不予受理!!!) 1.萬能科技大學辦理「教育部獎助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學海飛颺、學海惜珠」計畫甄選申請表並貼兩吋照片1張。 2.中文自傳(附件二) 3.研修計畫(附件三)。 4.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5.在校歷年成績單(均需備註名次) 6.依研修薦送學校語言條件要求繳交語文能力證明 7.其他有利之佐證資料(佐證資料取得期間須為本校在學期間) 8.報名「學海惜珠」者除(一)~(七)項文件外,應繳交赴國外研修計畫書約一千字至一千五百字(包括個人自傳、赴國外研修之目標及計畫、預期出國研修課程及目前學習之相關性、未來展望)、有效之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補助證明(須為各縣市政府行政主管機關開立,不接受鄉村里長證明)、戶口名簿影本(註明與正本相符並親筆簽名)或教育部認可之相關戶內人口證明文件。 五、海外研修期間: 依各姊妹校提供名額及研修期間進行海外研修,預計出發日自114學年度第1學期 (2025年9月)至114學年度第2學期(2026年2月)為止,最遲不得超過2026年10月。 六、薦送學校及語言資格如附件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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